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学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学生工作集体、学生工作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推进我校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评选2024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10至12个。
(二)暨南红棉奖若干个。
(三)本科生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
(四)优秀本科生班主任若干名,各学院(系)可推荐1人参评。
(五)优秀学生工作者10名。
二、评选对象
(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校区、学院、系。
(二)暨南红棉奖: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累计15年及以上的学生工作现职者,包括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三)本科生辅导员年度人物: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目前在岗从事学生工作的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且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参评对象须已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通过校级审核。原则上,2023年已获得“本科生辅导员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工作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要求。
(四)优秀本科生班主任:担任本科学生班主任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在岗人员,本年度班主任考核称职及以上。原则上,2023年已获得“优秀本科生班主任”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工作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要求。
(五)优秀学生工作者:从事学生工作满2年及以上,目前在岗从事学生工作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2023年已获得“优秀学生工作者”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工作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要求。
三、评选要求及条件
(一)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单位、相关科室对照各单位提交的考评表和证明材料,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对各本科生培养单位进行校级评议。原则上,考评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方可参评年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各单位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在校内另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的相关单位方可申报。
(二)暨南红棉奖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我校从事学生工作累计15年及以上(任职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3.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4.长期以来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5.本奖项评选实行师德失范及纪律处分“一票否决”。
(三)本科生辅导员年度人物
1.政治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本奖项评选实施师德师风及纪律处分一票否决制。
3.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参与“学生学习和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学生工作模式建设与研究,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扎根基层一线。在我校连续从事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工作满2年(任职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2年,2024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7.本奖项评选实行师德失范及纪律处分“一票否决”。本年度获省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四)优秀本科生班主任
1.关心爱护学生,理解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保持经常与学生交流,深入班级、宿舍、课堂开展工作,班级建设效果良好,所带班级班委会和党团支部组织健全,学生骨干能积极发挥作用;班风优良,宿舍卫生状况良好,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3.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掌握本班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深入学生宿舍,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能够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4.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对班级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考核、分析总结;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开展课堂纪律、宿舍卫生等检查、评比活动;参与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奖助学金等工作;注重班级良好学习风气的营造,在学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5.本奖项评选实施师德失范及纪律处分“一票否决”。
(五)优秀学生工作者
1.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政工作,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责任心强。了解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学生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工作理念先进,工作方法贴近学生,业务精通,实绩明显。
3.重视“学生学习和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学生工作模式研究,积极开展工作研究,提升理论水平;积极参与各类学生工作专业学习培训,不断夯实自身综合素养,提升学生工作能力。
4.在我校从事学生工作满2年(任职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在学生工作方面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本奖项评选实行师德失范及纪律处分“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一)奖项申报。参评人请填写所对应奖项的《推荐表》(见附件)并撰写事迹材料,先进集体总结材料2000字以内,优秀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请参评单位或参评人严格控制申报材料字数,言简意赅,突出重点。
(二)单位推荐。所在学院或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初审后,在相应奖项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后送至学校。
(三)组织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部分奖项将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其中,学生先进集体的评审将结合各单位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及公开答辩结果加权计算得出。
(四)结果公示。评选出获奖集体和个人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表彰颁奖。学校对获奖团队及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各单位要以评选、表彰先进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我校学生思政工作取得新成就。
(四)原则上,2024年度病假累计超过5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老师,不参与评优。
(五)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12:00前将申报奖项的事迹材料、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办公室),并将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xsc_sldc@j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罗老师、凌老师,联系电话:85227090、852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