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推进学校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专家化,不断提升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根据《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拟设立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鼓励跨部门、跨学院申报,工作室人员构成应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阵容。
1.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原则上为在岗专职辅导员(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年以上且在相应工作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能将研究成果直接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同等条件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曾获校级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的优先考虑。
3.辅导员工作室以辅导员团队为单位申报,成员原则上7-10人,跨单位组建,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之外的辅导员成员不少于50%,鼓励吸纳专任教师与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参与,每人原则上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1个。
4.每位申请人仅能担任1个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
5.原则上,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有开展工作相对固定的场所。
二、建设方向
紧密结合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与发展需求,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重点难点,紧扣辅导员九大核心职责,立足“五育并举”,探索以德、智、体、美、劳为圆心,以侨校办学特色为半径,构建“5+N”辅导员工作室体系,画好暨南思想引领同心圆。工作室建设方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德育筑基:思想引领与价值塑造
2.智育赋能:学风建设与职业发展
3.体育强魄:身心发展与危机干预
4.美育润心:文化育人与网络思政
5.劳育砺行:实践育人与服务学习
工作室应结合建设方向进行命名,原则上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不超过2个,择优遴选,建设周期2年。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原则上为专职辅导员且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建设周期内,各工作室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三、建设任务
辅导员工作室通过“行业专家+青年骨干”“跨省+跨校+跨院”“传帮带”联建共建等模式,“向外协作、向内探索、向上借力、向下发力,内外赋能、上下并进”,探索更多元、更高效的育人路径,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升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整体水平,助推育人育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1.实现联建共建。校院协同,推进工作室跨校结对共建,包含但不限于辅导员工作室、优秀社团或品牌活动,充分延伸并利用校内外资源,探索协同育人新模式。
2.提供学生辅导。工作室需紧密结合学生思想政治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以侨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积极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面向学生开展服务(如开设讲座、举办比赛、参观交流、咨询辅导等),学生受益广泛,每年覆盖全校相关学生群体不低于30%人次。
3.加强工作联动。工作室要加强与学工部的工作协作,通过组织成员参加学工部相关中心(科、室)工作、承接学校、学工部相关项目等方式,强化工作联动,促进工作交流。每学期针对校院两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至少推出1项创新工作举措,至少承担1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如举办工作论坛、校际考察、工作培训研讨)。
4.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室要发挥集体智慧,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在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编著、专著等方面取得突破。工作室每年至少提交2篇工作论文,建设期内至少立项1个校级以上的相关研究课题或1个校级以上工作项目。
5.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要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才,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获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累计不低于3项。
6.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通过暨南学工说、工作例会、工作论坛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每年至少撰写2个相关工作案例并遴选参与各级评选。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精品项目,在学校乃至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四、管理考核
(一)组织管理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管理考核。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一定建设经费支持、签订协议,并以项目委托形式定向支持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2.辅导员工作室所在学院党委负责督促、指导本院工作室积极开展工作,支持工作室建设,按实际需求为工作室提供相关条件保障。
3.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队伍稳定;及时总结工作室运行情况,积极保持对外联络和良性互动,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4.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推荐新的工作室主持人,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聘期内不能退出,确因故需要变动的,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后进行成员增补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要求
工作室考核采用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工作室被给予撤销处理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工作室建设成效将作为学院考核评价、个人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1.中期考核。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对照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书,提交中期考核表和工作总结,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通过的将不再支持建设。
2.期满考核。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供期满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正式命名授牌;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可延长1年再次考核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主持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考核主要围绕建设任务、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
五、申报程序
1.自愿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主持人填写《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于2025年4月10日17:00前,将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并加盖单位行政章的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oxsc_sldc@jnu.edu.cn。已通过学校验收的第一、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如有继续建设意向的需重新申报,学校将结合第一、二批辅导员工作建设的建设成效统筹考虑。
2.组织评审。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需要,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进行评审,拟定建设名单。
3.全校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
4.立项建设。确定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名单,与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建设目标责任书并挂牌建设。
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8522004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