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和评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为帮助和鼓励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生完成学业,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开始设立“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目前,第三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已经开始实施,我校的资助名额为50名,现将有关申请、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2006级本科学生。

2、  在学校办理了困难生登记,持有有效期的《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即《暨南大学助困绿卡》)。

3、  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无违纪受惩记录。

4、  学习勤奋努力,学分绩点在3.5以上,附送上学期的成绩单。

二、申请的材料: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可以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登陆途径:学生处-资源下载-最新下载)。

2、学习成绩单。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06-2007学年的成绩单。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

4、《经济困难登记回执》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从思想品德、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后,将确定名单呈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在班级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将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和所有申请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公楼321)。

3、确定名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确定初审合格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后,将推荐材料报送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四、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奖学金发放:由学校通过转帐的形式向学生发放奖学金。在学期间,按12个月发放,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每人每月受资助300元人民币。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还将颁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证书。

2、年度评审。每学年末(7月31日前),学校对受助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并向基金会提出综合评审报告。

3、连续3年享受的资格。享受年度综合评审合格者,可在本科学习阶段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的资助。综合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受助资格,空余名额由学校提出递补建议,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审定。

4、资格的取消。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奖学金生,学校可终止该奖学金生的获奖资格。

如对该项助学金的申报有疑问或异议或有举报,请致电资助办公室,电话020-85220044。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更新时间:2007-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