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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辅导员优秀家访日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 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3]23号要求,结合我校暑期“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学校拟在全校开展本科生辅导员优秀家访日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本科生辅导员优秀家访日记评选活动,促进我校本科生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注重工作调研和深入了解社会实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与学生及其家庭的感情,提升调研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要求

1各校区、各学院领导要鼓励和支持本科生辅导员积极开展暑期家访活动,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向辅导员阐明家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动员辅导员踊跃参加家访活动

2、辅导员每人须走访10名以上困难学生家庭(含学习困难、经济困难、情感障碍等),家访对象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以利于了解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倾向性、普遍性问题。

3、家访完毕,辅导员需提交一份家访报告(字数:30004000),并附相关照片。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及其家庭的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三、评选程序

 1、家访活动结束后,每位辅导员在930日前向学院上报家访报告、家访照片等材料,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015日前报送学生处办公室,联系人:张阳老师,电话:85220040

2、学生处根据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活动要求评选出特等奖3篇,一等奖5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0篇,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3、学校将从获奖优秀作品中挑选推荐参加广东省100篇优秀家访报告评比活动。

四、注意事项

1、要严明家访纪律,严禁辅导员利用家访之机,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损坏学校和辅导员的形象。

2、要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辅导员参与此项活动的情况及家访报告,将作为对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年终评优、广东省年度辅导员人物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

3、为鼓励和支持本科生辅导员开展此项活动,学校将给予每位辅导员报销1000元以内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活动结束后凭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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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