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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2号)要求,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认定北京大学等99所高校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以下简称“示范高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示范高校”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高校”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月18日

更新时间: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