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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粤银监发【2017】15号文的通知》(粤教助函)要求,为做好我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现就在我校集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校园贷”给学生正常学习和校园安全稳定带来的危害,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开展摸底自查工作。各学院要全面开展“校园贷”自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排查,逐一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和网络借贷进校园情况。了解掌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的整体情况,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及时向保卫处报案,获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辅导员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及时告知学生情况,与家长共同配合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三、开展网贷风险防范的集中宣传。各学院要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今后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网络、橱窗、校园媒体、横幅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开展主题班会教育。各个班级要在近期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倡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的生活方式,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五、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国家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学生临时困难扶助办法,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请各学院将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5月15日前,电子版发到jnuxsk@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学生处学习发展中心(行政楼324室),珠海校区的学院请在5月14日前将材料先报至校区学工办,由校区学工办统一报至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联系人:曾庆慧,联系电话:85220041。

 

附件:1、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园贷情况登记表.xls

      2、暨南大学本科生校园贷排查情况汇总表.xls

 

 

 

 

        

2017年4月26日

更新时间: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