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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顺利实施教育“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进一步加强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认真做好谋划未来工作。完成《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研究制定工作,提出今后15年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重要举措,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

  2.颁布和实施《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和分区规划,推动各地制订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做好区域、基层和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3.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力推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尽快颁布实施,加快《教育法》、《学位法》修订进程,做好《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工作。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配套性的教育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4.深入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健全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学校发展的能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教育宏观管理和服务,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化。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统筹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教育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

  6.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泛宣传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抓住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力争主动,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

  二、加大素质教育实施力度,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工作局面

  7.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倡导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总结推广各地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思路和措施。协调好社会教育,引导好家庭教育,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

  8.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颁布新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大纲》,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等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丰富和活跃中小学校园文化生活,加强诚信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建设。

  9.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高质量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教材编写工作,抓好相关课程的教师轮训工作。加快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制订《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建立和完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继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管理,服务学生。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师生思想动态分析,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10.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修订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大力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完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和选用制度,开发高质量的教材。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提供和应用优质的课程资源。积极倡导和推行启发式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坚决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落实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五项要求。

  11.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广泛开展群众性青春健身运动,普及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进一步提高体育课与艺术课的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深入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12.改革招生评价和选拔制度,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环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大力推进中考招生改革。做好高中新课程改革与高考衔接工作。继续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改革,加强高校招生分省命题的管理和指导。

  三、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

  13.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好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指导西部地区按照教师、学生人数和公用经费标准,逐校足额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确保资金安排落实到位。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完善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政策措施,推动各地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发展教育。

  14.扎实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如期实现“两基”攻坚年度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年度计划的完成。坚持应用为主,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水平和质量。继续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

  15.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制订新的国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加强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对学生流动和辍学状况的监测,进一步落实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继续做好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6.加强和改进国家教育督导工作,完善国家教育督导体系。继续加大“两基”攻坚督导检查力度,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督导检查。研究建立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制度,建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普通中小学评估工作,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续推动各地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定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国家督学聘任办法,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四、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7.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扩招100万目标的实现。抓好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的“四大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作用,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18.“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继续推广“订单”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半工半读试点。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充分利用东部和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广泛开展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19.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速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启动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制定标准、整合资源和优化布局,确定能够在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方面起导向作用的首批建设院校。认真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0.创新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新路子。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公办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公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促进行业企业办学,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

  五、大力推进高校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1.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落实名师、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的要求。适应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需要,开展教学改革立项和试点工作。加强实验教学和实践环节,抓好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大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扎实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完善精品课程学科布局,尽快形成多学科、多课程网络共享平台。继续推进大学英语教学和考试改革。认真做好教学名师奖评选和表彰工作。

  22.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评估。总结评估工作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改进本科院校评估方案,完善分类指导的评价指标体系,促进高校走有特色的发展之路。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严肃评估纪律,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23.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着力调动学生和导师的内在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鼓励开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研究生教育创新活动。继续采取举办学术论坛、暑期学校和支持访学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积极推进和实施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制度,加大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力度。改革研究生选拔制度,加强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24.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启动和推进“211工程”“十一五”建设,扎实推进 “985工程”二期建设。推动国家、地方(部门)和学校三级重点学科滚动发展,建设布局合理、各具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继续鼓励和支持开展不同形式的高校共建工作。

  25.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大学)建设。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大力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应用研究重要方面军和科技成果转化生力军的作用。紧紧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凝炼和汇聚高校科技优势力量,大力加强基础学科研究,重点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支持前沿高技术研究。健全高校技术转移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继续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和规范高校科技产业发展。

  26.大力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和发展。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事关社会发展、文化建设、民情社情、政策咨询和国际交流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继续办好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管理。

  六、加强统筹兼顾,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发展

  27.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把握好普通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节奏。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安排和管理工作,推动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推动发展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继续发展特殊教育,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校)和新疆高中班,实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双语教学。

  28.深化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学校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创造更加宽松与和谐的学术环境。继续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重点推进学生食堂和公寓的建设、改革和管理。完善学校自律和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校务公开,拓宽民主参与管理的渠道。

  29.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发展民办教育的多种途径。加强对独立学院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引导独立学院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高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能力。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30.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创新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地区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扩大和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高层次工作磋商。巩固和深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支持国内外重点高校间在更深层次上开展高水平合作。继续提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养层次,扩大研究生派出规模。做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引导工作。大力发展来华留学事业。继续扩大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切实加强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工作。

  31.加快汉语走向世界。建立和完善汉语国际推广运行机制和机构,努力形成政府与民间、国内与国外共同推进的局面。继续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建设,积极推广中外合作、独立建设和特许经营三种办学模式。集中力量抓好汉语国际推广教材建设,加快“乘风汉语”的推广和开发,扩大“长城汉语”教学点等。继续扩大教师志愿者派出规模。抓好汉语国际推广网络建设。改革汉语水平考试,新设商务、少儿考试。 

  32.加速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应用水平。继续加强和普及信息化基础设施,着力抓好下一代互联网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和推广教育信息化国家标准体系,调动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迅速提高。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和虚拟实验室等应用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就业服务、学历学位证书查询、招生与学籍管理等应用系统服务水平。

  33.颁布《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举办推广普通话和汉字简化方案公布5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语言工程建设,完成《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七、深入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34.建立和推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引导和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的政策措施。实施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岗位国家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规模。继续做好教师对口支援工作。

  35.推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制,加强编制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聘任制度,扩大职务评聘结合的改革试点。研究制定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政策。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相关政策,探索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

  36.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和教材建设,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教师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支持综合大学培养教师,提升教师教育层次和水平。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37.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坚持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加强区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

  38.全面推进“人才强校”,增强高校培养和集聚人才的能力。完善学科带头人加创新团队的组织新模式,深入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切实做好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遴选和培养工作,加大高校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和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力度。支持重点高校和国外高水平大学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扩大联合开展科研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规模。

  39.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和培育高尚的师德。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八、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40.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深化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改革,健全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41.全力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推动各地全面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到基层就业或服务的专项计划,引导学生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建功立业。继续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全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使网上招聘成为主要的就业服务形式,努力实现与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

  42.进一步提高国家招生考试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坚决杜绝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综合治理招生考试环境,确保命题和考试安全。切实维护招生秩序,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问题。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43.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维护校园安定和谐。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预案的学习、宣传和演练,加强安全检查,堵塞各种漏洞,重点抓好寄宿制中小学校和高校防火防灾工作。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和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校园110安全保卫系统建设。

  44.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已经进行新机制改革的地区,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暂时还没有进行新机制改革的地区,继续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采取限价招标的办法,降低中小学课本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清理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政策,研究提出解决“择校”问题的政策措施。

  45.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与治本作用。认真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更新时间:200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