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决定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常规性困难补助。该补助实行申请制,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发放。现将本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困难补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补助的对象和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在学校办理了困难生登记的,且持有有效期内的《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即《暨南大学助困绿卡》);
3、本学年内没有接受过1500元(含1500)以上的大额资助。
二、补助标准
根据学生的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在校表现、品行成绩等综合衡量,补助金额从150-300元不等。
三、补助申请(审批)的程序
1、申请人向系(院)学生工作秘书老师领取或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登录路径为:暨南大学首页-管理机构-学生处-资源下载-最新下载),将《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复印件和申请(审批)表交至申请人所在班的班长;
2、各班班长将收到的申请(审批)表提交班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在校表现、品行成绩等进行综合评议,并在其申请(审批)表上签具评议意见及补助的建议金额;
3、各班委评议后,将申请(审批)表送交系(院)学生工作秘书老师呈报院系审查;
4、院系审查后,将推荐补助的学生名单在本院系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5日之前将名单及申请(审批)表报送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21室);
5、资助办审批获补助学生的名单及金额后,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转账,将补助款付至学生填报的本人工行账号。
如对补助的申报有疑问或异议或有举报,请致电资助办,电话:85220044。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