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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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暨南大学学风建设“十佳班集体”和“百佳学生”等的通知(重发)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暨党发〔200651号)和《暨南大学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暨学〔200722号),推动我校学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挖掘、发现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中的先进典型,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开展评选先进的表彰活动,对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优秀,特别是在迎评促建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为迎评促建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和班级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2007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十佳班集体”

(二)2007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百佳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在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过程中,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系、班工作要求,顾全大局,服从指挥。

2、组织班集体的学生,认真学习普通高校教学评估有关文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体学生认识到位,全员参与,明确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指标、程序、方法;开展卓有成效的学风建设活动,学风、纪律有明显改观。

3、班集体学生在全校学风检查中未出现个人不良行为。

4、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全面、周到,措施得力,能够优质、高效地按时完成各阶段学风建设工作任务。

5、在各项检查及学校自评、预评、正式评估工作中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受到各级专家的好评和学校表扬的集体。

 

(二)“百佳学生”的评选条件

1、思想上进、为人诚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遵守课堂礼仪,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和学风不良的行为。

3、工作积极、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学风建设活动且表现突出者。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在评估专家随访、抽测、抽查中得到较高评价,在专家评估期间受到评估专家点名表扬的学生;

2)对迎评工作认识到位,积极主动承担迎评任务,迎评期间在学生群体当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学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的维护起到突出作用的个人;

3)在学校迎评期间,为评建工作提出过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个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见附件“推荐名额”)。学院汇总本学院的推荐候选人信息,统一填报《2007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表彰推荐统计表》(此表亦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于1220之前交到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004185227090,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学生处邮箱:oxsc@jnu.edu.cn

2、需要报送的材料(有关表格均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学风建设百佳学生审批表》、《2007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表彰推荐统计表》、《学风建设十佳班集体审批表》、十佳班集体的事迹材料;

3、每一个百佳学生需填《学风建设百佳学生审批表》,同时汇总到《2007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表彰推荐统计表》;通报表扬无需填表,只需将其信息资料汇总到《20072008学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表彰推荐统计表》;十佳班集体除了填报《学风建设十佳班集体审批表》外,还需另附事迹材料。

4、每个学院视情况,可推荐1-2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

 

四、对于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表现优秀、积极上进,但未能推选为“百佳学生”的,学校将给予通报表扬,也请各单位一并上报。上报通报表扬的,无需填表,只需将学生的信息资料汇总到《2007年暨南大学学风建设表彰推荐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推荐名额

学院

学生总人数

百佳学生名额

通报表扬名额

国际学院

1234

6

60

文学院

404

3

20

外国语学院

801

5

40

新闻与传播学院

1121

6

50

艺术学院

132

1

10

经济学院

1669

8

70

管理学院

2961

14

120

法学院

416

3

20

知识产权学院

65

1

5

国际关系学系

103

1

10

理工学院

1171

6

5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877

5

40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634

4

30

医学院

1121

6

50

药学院

241

2

20

华文学院

457

3

30

珠海学院

3227

15

130

深圳旅游学院

952

5

40

 

 

 

 

更新时间:200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