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教育部紧急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于近期组织编辑反映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的文集,同时选拔获奖学生参加2008年1月在京召开的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为此,请各单位选报2007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突出事迹材料。
1、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我校可选拔出2人报教育部。请各学院视情况选报1-2人。
2、报送的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应当能够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起到激励人、鼓舞人的作用。字数不限。材料附2张获奖学生本人近期的生活照。
3、选报材料于
学生处
更新时间:200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