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秘书:
2008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将毕业生聚餐费按毕业生人数造表签领后,于
聚餐费标准为30元/人,老师人数为毕业生人数的10%(可以四舍五入)。2008年3月已毕业的春季班学生,不属于补助对象。2009年3月毕业的春季班学生,届时再造表领取,本次不必造表。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学生处
更新时间:2008-06-03
各院系学生工作秘书:
2008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将毕业生聚餐费按毕业生人数造表签领后,于
聚餐费标准为30元/人,老师人数为毕业生人数的10%(可以四舍五入)。2008年3月已毕业的春季班学生,不属于补助对象。2009年3月毕业的春季班学生,届时再造表领取,本次不必造表。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