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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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本科生毕业聚餐费发放通知

各院系学生工作秘书:

2008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将毕业生聚餐费按毕业生人数造表签领后,于200866交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322),以便到财务处申请聚餐补助。各单位毕业生聚餐后,请根据学生处核准的聚餐补助金额,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连同学生签领表(报账凭证),到学生处请领导审核签字后自行到财务处报销。

聚餐费标准为30/人,老师人数为毕业生人数的10%(可以四舍五入)。20083月已毕业的春季班学生,不属于补助对象。20093月毕业的春季班学生,届时再造表领取,本次不必造表。

特此通知。

 

毕业聚餐签领表.rar 

暨南大学学生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更新时间:200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