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学生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有序流动,学校决定每年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一定数量优秀学生从事学生工作,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从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从事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时间
全校推荐名额12名,推荐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24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行政楼322室)。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爱国爱校,是中共党员;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调查研究、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
(三)文、史、经、管、法类学科专业的学生前3年本专业必修和选修课总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含3.2);理、工类学科专业的学生前3年、医学类6年制学生前5年、医学类5年制学生前4年的本专业必修和选修课总平均学分绩点在2.8以上(含2.8);大学英语课程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统考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统考优秀,六级合格;好学上进,在科研、文艺、体育等活动中取得过优秀成绩。
(四)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4个学期体育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五)本科学习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并受到好评。
(六)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推荐程序
(一)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向本院系学生工作秘书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暨南大学2009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暨南大学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推荐。由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与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小组共同审核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的资格;同意后向学生处提出推荐名单,并根据要求上报推荐材料。
(三)面试。学校将组成选留学生工作干部领导小组,由该小组审查材料和面试,对各单位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步名单;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院(系)推免生工作小组盖章,纳入各学院正式推免生名单一起排序(不占各学院推免生名额)。
(四)公示。学校将审定的选留学生工作干部名单与推免生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五)复试。公示如无异议,且经体检合格的学生参加所申请接收读研院系复试;复试通过后,选留学生工作干部保留两年录取资格,并由学校报广东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备案。获得选留学生工作干部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届学生的毕业就业推荐工作。若要放弃留校资格,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将档案退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六)聘任。选留学生工作干部与学校签订协议书,聘期为两年。
四、相关政策
(一)培训。由学生处、人事处组织被选留人员参加岗前和工作期间定期、不定期的理论和技能培训。
(二)任务。被选留人员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期间,专职从事学生工作。
(三)考核。由学生处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每学年末对被选留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奖惩。经专门考核,优秀者将被推荐参加有关奖励的评比;不合格者将被学校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并视情况列入当年或下一年的本科生就业计划。
(五)被选留人员工作2年期满后,如国家仍实行研究生教育双轨制,将按国家计划内指标入学,学校免收学费;如国家认定暨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已实行收费制,被选留人员则按入学当年就读专业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减半缴纳。
(六)选留人员在本学科范围内选读硕士研究生专业,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选择。
(七)人事管理。被选留人员聘期内,按学校在职职工管理。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