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首届“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评选结果及开展第二届征文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8]2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化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展现我校受助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全国第二届“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题目和主题
征文题目是“助学贷款,我追求的自立方式”,主题为“自信、自立、践诺”。
二、征文要求
体裁不限,不少于3000字,思想积极向上,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困难、积极向上、奋发学习、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
三、对象以及各学院人数
全校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各学院上交征文数量不少于以下数量。
学院 | 数量 |
法学院(含知识产权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5 |
国际关系学系 | 1 |
国际学院 | 3 |
经济学院 | 7 |
理工学院 | 10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8 |
外国语学院 | 2 |
文学院 | 1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10 |
药学院 | 2 |
医学院 | 9 |
艺术学院 | 2 |
珠海学院 | 15 |
深圳旅游学院 | 10 |
华文学院 | 2 |
合计 | 100 |
四、奖项设置以及奖励
一等奖5名,奖金15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1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20名,奖金50元及获奖证书;
活动另设院系优秀组织奖,奖励200元。
凡获得学校奖励的作品,均由学校推荐参加全国第二届“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报道暨征文活动。
五、活动起止时间
六、投稿方式
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提交。纸质版用宋体,小4字号,A4纸打印,注明姓名、学院、专业、联系方式,由学院汇总;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发到41273375@qq.com.
七、其他
希望各院系认真做好“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征文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活动方案可登录www.moe.gov.cn了解),积极组织贷款学生参与征文活动,踊跃投稿。有关“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征文活动的其它事宜可与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联系,地址:行政楼321,电话:85220044。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