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7~2008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本次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确保综合测评能够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并以此作为本学年各项评优的主要标准,现对本次综合测评工作提出一下几点要求,请各院系、班级遵照执行:
1、各学院应以学校发放的《暨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登记手册》(试用表)为依据,各院系可以根据单位、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但修订要充分听取意见,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能够了解综合测评的各项评分标准。
2、每个班级要组成综合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小组成员必须包括:班主任(或辅导员)、班干代表、校院系各级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含内外招生)。小组成员共同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若要对评定结果进行修正,需征得评审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修改。
3、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进行公示,确保做到公正、透明。
4、各院系可根据学院学科的情况和特点,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按照排名的先后次序,辅导学生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综合排名应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
5、转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现在所在班级、专业的综合测评及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
6、各项奖励评选结果,必在院系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学校审核。
请各院系重视本次学生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确保做到公开、公正,以达到激励先进,奖励优秀的积极作用。特此通知。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