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四川省汶川“5.12”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为支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帮助在校大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免除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灾区户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90号),按照粤价【2008】190号文的通知要求和学校领导的批示,为灾区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为便于对灾区困难家庭学生进行界定,使免除灾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户籍在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的重灾区(名单见附件),家庭有主要成员在地震中伤亡(主要指因家庭人员在地震灾害伤亡有1人以上,永久或较长时期丧失劳动力家庭,受伤人员病情请附病历复印件),或家庭房屋严重受损不能入住的学生均可享受免缴学费和住宿费政策。
二、 享受免缴学费和住宿费政策的重灾区户籍困难家庭学生,必须提供受灾地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该列明家庭主要成员伤亡或房屋受损的具体情况。
三、 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受灾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由学院盖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暨南大学地震重灾区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
四、 截至时间:请各院系审核、汇总,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地震重灾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