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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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级新生心理测量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要求,每位新生入学后必须完成心理测量,建立心理档案。2008级新生心理测量工作于1018日正式开始。请各学院老师安排学生按时进行测试。珠海学院和华文学院的新生同步进行心理测量。三校区的心理测量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1:华文学院2008年新生测量具体安排.xls

附件2:珠海学院2008年新生测量具体安排.doc

附件3:校本部2008年新生测量具体安排.xls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081016

更新时间:200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