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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律教育、营造和谐校园——近期学生违纪处理通报

 

学校全体师生、各单位,各院系:

一年来,我校发生三起性质比较恶劣的打架斗殴事件。现将部分违纪事件通报如下。希望广大学生遇事冷静,要有宽容和包涵的胸怀,要加强校规校纪的学习,树立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如发现有学生在校园内打架,要及时报警(学校警队85220110,或者直接拨打110),并主动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的调查。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秘书、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对于无视校规校纪,尤其是打架斗殴的恶劣事件,学校将绝不姑息,严查彻查,严肃处理。

 

案例1(关键词:打架、行政拘留、开除学籍)

2008717日凌晨,×学院学生王×、××学院学生张×在天河区寻衅滋事与人打架斗殴并致使他人受伤,后王×和张×被天河南派出所处予行政拘留15日和罚款1000元。王×和张×寻衅滋事打人致伤,受公安机关处罚严重违反了学校纪律,200810月,经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二人被开除学籍。

 

案例2(关键词:殴打、引领校外人员、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

20081016日下午,×院学生郑×、张×、华×、刘×及校外人员陈×与信息科学院学生方×等人在篮球场因打球发生口头纠纷,打球结束后,郑×邀其同伴,其中一人手中持有铁棍,在校内追打方×,并殴打方×。方×被殴打导致多处受伤,牙齿脱落,鼻孔出血。郑×的暴力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严重扰乱了校园正常生活秩序,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事后,经学院老师多次批评教育郑×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出检讨,并向方×等人做出口头和书面道歉。按照《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项及第(三)项的规定郑×的行为可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最终处理结果需经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案例3(关键词:殴打、使用金属棍、骨折、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

200912日晚1100左右,××学院学生韦×从外面回到宿舍,在金陵二栋和金陵三栋之间被四人殴打。后经确认,有一人系××学院学生于×,另外三人均为其同学,且于×手中持有一条金属棍。韦×被殴打出现多出受伤,左手小指骨折,头部擦伤,后背瘀肿。此事正在调查中,事情起因初步估计为情感纠纷。于×等四人的暴力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严重扰乱了校园正常生活秩序,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按照《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项及第(三)项的规定于×等四人的行为可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最终处理结果需经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些违纪事件给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这是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该有的行为。无论系何种原因,打架在校园内都是应该坚决杜绝的行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请广大学生以此为警戒,遵规守纪,做一个文明礼貌的学生。

 

 

暨南大学违纪处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更新时间:2009-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