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09年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科全日制毕业班学生(不含延迟毕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学习绩点达2.5以上;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未受过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以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
(二)评选名额分配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法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8 |
管理学院 | 25 | 文学院 | 4 |
国际学院 | 9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1 |
华文学院 | 5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8 |
经济学院 | 16 | 药学院 | 3 |
理工学院 | 13 | 医学院 | 10 |
深圳旅游学院 | 12 | 知识产权学院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7 | 珠海学院 | 32 |
获奖名额分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2/3。
(三)奖励办法
一等奖奖励300元/人,二等奖奖励200元,颁发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证书。
(四) 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填写《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审批表》(可在本页面下载,也可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领取),向所在系、院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上报名额推荐候选人,连同《2008-2009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统计表》(在本页面下载),填妥后,请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按照统计表顺序排列,交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电子版email至jnuxsk@163.com
(五)填表须知
各院系须汇总填写表格:《2008-2009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统计表》,填写要求如下:
1、表格各项内容(包括学院、系别、专业、得奖类别、学生类别、政治面貌)须填写全称。学生姓名若是两个字,中间不宜留空格。
2、得奖类别一栏:填写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3、学生类别一栏: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华人、华侨、其它外籍或内地。
4、政治面貌一栏:填写群众、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或其它党派党员。
5、获奖金额一栏:毕业班奖学金金额按原奖学金金额一半计算。
6、表格数字均用半角字符。
7、学号一栏:请将格式设为文本格式,学生务必确认学号无误,奖金将会以学号为依据进行导盘发放。
8、春/秋季一栏,请填写学生入学的季节。
(六)学院上报截止时间: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