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受助同学:学校将在近期发放以下资助金及临时性困难补助:1、2008年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性生活补助;2、2008年赵广校董资助金;3、钟立雄校董资助的生活费款;以上款项,由财务处发放至受助同学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外三院(华文学院、旅游学院、珠海学院)转至各学院财务科发放。请各位同学注意查收。特此通知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更新时间:200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