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9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将毕业生聚餐费按毕业生人数造表签领后,于
1.各学院核实本单位毕业生人数及参加聚餐的老师人数。(学生:不包括2009年3月已毕业的春季班学生以及2010年3月将毕业的春季班学生。老师人数为毕业生人数的10%。)
2.学院根据人数填写毕业聚餐费签领表(签领表见附件)。签领表经学生笔签后,由院系辅导员审核后并签名。(聚餐费标准为30元/人)
3.统计本单位签领表总金额后填写“支出凭单”(以学院为单位),并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
4.以上工作完成之后请于
5.各单位毕业生聚餐后,根据学生处核准的聚餐补助金额,于
特此通知。
附件:毕业聚餐费签领表.rar
暨南大学学生处
更新时间:2009-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