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受助同学:学校将在近期发放以下资助金及补助:1、2008-2009第二批国家助学金;2、第一批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通补助; 以上款项,由财务处发放至受助同学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外三院(华文学院、旅游学院、珠海学院)转至各学院财务科发放。请各位同学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更新时间:2009-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