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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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下学期缓缴学费问题的说明

各位同学:

    为了不影响正常的选课,现把下学期的缓缴学费问题做以下说明:

1、今年已贷款成功的同学因贷款还没有划拨的,不用再行申请,由资助中心统一将名单转交财务部门。

2、其他原因缓缴的,需重新下载新的经济困难学生缓缴学费的表格。学校为规范学费管理,缓缴学费的最终审批由学校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3、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应信守承诺,在接受资助后,优先缴纳学费,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习。

特此通知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更新时间:200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