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按照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各高校岗位提供情况的通知》(详情请查看高校辅导员网站www.gxfdy.edu.cn)要求,我校决定参加此次高校辅导员交流活动。请有意愿的我校辅导员于1月26日前将加盖学院意见和公章的《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317室)。联系电话:85220040;联系人:张老师。
暨南大学学生处
2010年1月22日
更新时间:201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