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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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本科生毕业聚餐费发放通知

各院系:

2010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将毕业生聚餐费按毕业生人数造表签领后,于201061日交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以便申请聚餐补助。具体工作安排步骤如下:

1.各学院核实本单位毕业生人数及参加聚餐的老师人数。(学生:不包括20103月已毕业的春季班学生以及20113月将毕业的春季班学生。老师人数为毕业生人数的10%。)

2.根据人数填写毕业聚餐费签领表(签领表见附件)。签领表经学生笔签后,由院系辅导员审核后并签名。(聚餐费标准为30/人)

3.统计本单位签领表总金额后填写“支出凭单”(以学院为单位),并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

4.以上工作完成之后请于61日之前将签领表及支出凭单交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由学生处对聚餐费进行核准。

5.各单位毕业生聚餐后,根据学生处核准的聚餐补助金额,于615日前提供等额发票,填妥报销用支出凭单,由学院领导签名审核并经学生处签批后自行到财务处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rar

 

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更新时间:201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