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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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舞蹈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推动我省高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和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风采,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大学生的智体美全面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在2010年举办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舞蹈比赛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育人的导向,促进高校艺术教育的实施,推动高校舞蹈艺术教育的普及与提高,通过比赛活动,增强大学生对舞蹈艺术的认识和了解,激发大学生对舞蹈艺术的学习、研究和表演热情,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鉴赏能力以及舞蹈艺术的创作水平,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舞蹈青春风采”。

三、节目内容:要求紧扣主题,热情赞颂党和国家的辉煌成就,讴歌时代精神和民族精魂,表达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重对我国民族舞蹈艺术尤其是岭南地区民族民间舞蹈艺术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传承发扬;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具有时代气息、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四、参加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五、项目、类别和分组

项目: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现代舞等各类舞

均可参赛。
   
分类:1.小型舞蹈类: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
          2.
群舞类:除小型舞蹈类外,不超过36人的各种群体舞蹈表演。
   
分组:本次比赛分为普通组和专业组(各高校艺术院系舞蹈专业)两个组别。

六、节目要求
1.
每个节目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2.
鼓励创新,创作节目可适当加分(原创:3分;改编:1.5分)。
3.
报送节目数量:各高校上报节目不超过6个(须有3个以上群舞节目)。其中,专业组节目不超过30%

七、活动安排
   
活动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展演)三个阶段进行。

八、奖项设置

1. 小型舞蹈类节目和群舞类节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节目及表演者均获得相应奖项证书(获奖证书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2.
创编节目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老师、学生,颁发优秀编创奖。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和组织有兴趣的同学参赛。参赛节目请录制成DVD光碟,以学院为单位于2010101日之前交到学生处学生活动辅导科(行政办公楼326)。学校将于10月中旬组织相关专家对上交节目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年六月三日

更新时间:201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