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广州市医保局的最新通知要求,免交医保保费的经济困难学生务必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3份(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资助证件复印件3份。资助证件为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登记为一、二级等证件。(复印件上必须有证件的编号,请辅导员老师在和原件核实后,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原件退还学生。部分学生已上交复印件的不用再行提交)。
目前,已有我校47名同学(名单见附件1)提交免交保费的申请,请这些学生在
特此通知
学生处
学生资助办公室
附件1:申请免交医保保费学生名单.xls
更新时间:201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