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落实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对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研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0】0033号)文件的精神,全面评估我校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学生的成长、成才,更科学地、有效开展我校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第一期(2004年毕业生)、第二期(2007年毕业生)奖励计划的学生:
1、 继续攻读的:填报第二期(2007)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去向统计表;第一期 (2004)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去向统计表。
2、 已就业的:联系各位毕业生,请他们以书面的形式
二、 请各学院、系在项目实施已有的经验基础上,从加强“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的科学管理和更加有利于受助学生成长的基础上,对将要实行的第四期奖励计划的实施提出2条(电子版)合理可行的建议,供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参考。
三、 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请在7月10之前电子版和纸张版材料提交到行政楼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行政楼321,电话:85220044).,电子邮件:lxjjnu@163.com.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更新时间:201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