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体同学:
一年一度的奖学金、助学金集中申请时间已至,为确保本学年度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顺利、公开、公正的进行;同时使奖学金、助学金能真正发挥激励先进,表扬优秀,调动同学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现将此次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及全体同学把握好截止时间及时申请。
第一部分:奖学金、助学金种类和统一规定
一、奖助项目
(一)奖学金种类
第一部分是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
第二部分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三部分是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炬力奖学金、住友商事奖学金、黄乾亨基金奖学金、DR医学奖学金、三井住友银行奖学金、78中文校友奖学金;合景优才计划奖学金
(二)助学金种类
第一部分是国家及政府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华侨、华人学生资助金;
第二部分是社会助学金,包括黄乾亨助学金、曾宪梓助学金、合景优才计划助学金,洲际酒店集团英才培养学院助学金
二、统一规定和说明
1、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社会实践成绩和平时表现,选择申请一项奖学金,原则上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附件1:奖学金列表)。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社会实践成绩和平时表现,选择申请一项助学金,原则上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附件2:助学金列表)。
3、本学年内获得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学费全额资助者原则上也不能再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4、申请所有奖学金的学生2009-2010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5、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本学年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予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6、由国家和社会机构设置的奖学金、助学金,其获奖名单由设奖方最终确定。
7、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班、系、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后才能上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8、所有需要签署个人姓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9、申请奖学金必须附上一学年所修所有科目成绩清单,成绩单可自行打印,但需学院教科办盖章。
第二部分: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有关规定
一、国家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方式:奖金8000元/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成绩和在校表现的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成绩优异标准:成绩和综合测评均需在本专业排名前10%,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3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6以上,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5分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对于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是达到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其他方面非常突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各学院的分配名额见附件3
(四)评审程序及上报时间要求
1、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向所在系、院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学院汇总本学院的推荐候选人信息,统一按推荐次序填报《2010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5),于10月22日之前交到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7090),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学生处邮箱:jnuxsk@163.com;
3、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2日,请各院系把握好时间
(六)注意事项
1、各学生辅导员应指导学生正确填报《暨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今年教育部采用了新表),项目名称应填写全称,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表中需填写的部分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需学生个人签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用电脑打字的,不可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申请表中各项栏目需填写完整,没有相关信息的,要填“无”。申请表中的各级“意见”栏目需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2、申请表中的“身份证号”一栏,内地学生填写居民身份证号,港澳学生填写港澳通行证号码或回乡证号码,台湾学生填写台胞证号码,华侨、华人、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
3、申请人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应在申请表中的“申请理由”栏目如实说明。
4、申请同学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人数: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5000元/人,我校总名额为509人。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7、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三)各学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附件6)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申请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递交班级民主评议,填写民主评议结果,上交所在院系审核。
2、院、系初审和汇总。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汇总本院、系的推荐候选人信息,根据分配的上报名额,填报《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8),于10月25日把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1办公室,联系电话:85220044),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邮箱lxjjnu@163.com.。
3、学生处汇总和复审:根据学院的推荐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
4、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发放:学校把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发放奖学金。
(五)递交的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困难生登记回折,即困难生绿卡的复印件。
(六)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5日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应负责组织学生的班级民主评议,指导学生正确填报《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表中需填写的部分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需要学生个人签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用电脑打字的,不可改变表格的原有位置和格式。申请表中各项栏目需填写完整,没有相关信息的,要填“无”。申请表中的各级“意见”栏目需要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表格中“何时曾获何种奖励以及金额”“何时曾获何种助学金及金额”要如实填写具体的获得时间、名称、金额。
3、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4、申请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5、获得奖励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励志奖学金的各项规定,严禁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国家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根据国家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开始受理2010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华侨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不良行为和违规违纪记录 。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良,2009-2010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四)申请办法及推荐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并分别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附件10);另附2009-2010学年含所有成绩的成绩单一份(需教务处或院系盖章)。申请表及成绩清单(申请该项奖学金的华侨学生需另附一张护照照片页复印件)于2010年10月24日前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根据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等对候选人进行排序,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后按要求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1、附件12),并进行公示。
3、学院于2010年10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交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20,电话:85222317)。
4、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5、推荐名单于2010年11月报送教育部,由教育部评审决定。
(五)说明
1、因时间紧迫,该项奖学金为提前申请类奖学金,具体确定名额及奖金金额以当年教育部下发文件为准。
2、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部分的评审由研究生部负责。
4、最终获奖学生如有欠学、宿费情况,将由学校财务处先行扣除相应奖金
四、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即海外学子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读全日制华侨、华人本科生(不含秋季新生)。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品行端正,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2、专业学习刻苦,2009-2010学年学分绩点达3.0以上,校、院一级主要学生干部达2.8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09-10学年无任何不及格科目(补考及重修也不能申请)。
3、关心集体,在各项活动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学校有贡献。
(三)奖励等级和标准
华侨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华人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4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四)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各学院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3
(五)、申请办法及推荐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2009-2010学年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4);自行打印2009-2010学年所有成绩清单,由教务处或教科办盖章确认;
2、将审批表、成绩单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一张交至学院,由学院按名额评选推荐并排序后填写《2009-2010学年国家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学院汇总表》(附件15),纸质版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申请表一起交至学生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0,85222317),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296876913@qq.com.
3、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学号无误,如经批准获奖,学校将根据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发放奖学金。
(六)截止时间:个人申请时间截止至2010年10月23日;学院汇总上报时间截止至:2010年10月28日。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七)说明:最终获奖学生如有欠学、宿费情况,将由学校财务处先行扣除相应奖金。
五、香港DR医学美容奖学金(分为“DR医学美容贫困学生奖学金”和“DR医学美容普通学生奖学金”)
*DR医学美容贫困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和奖励标准
全校全日制内招本科学生(大二及大二以上),20名,品学兼优,每名资助金额10000元。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2、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学生;
3、热爱祖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4、愿意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计划,并在学校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3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6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并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7、为使更多的经济困难学生受到奖励资助,申请DR医学美容奖学金学生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其他助学金。
(三)评选名额
本奖学金名额每年轮空两个学院,今年知识产权学院和体育部暂不申请。其余各学院1人。
(四)提交材料
1、《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6);
2、申请书(应说明家境情况、在校生活及学习情况、申请原因、对接受资助的理解等,约2000字);
3、有效期困难生登记回折,即困难生绿卡的复印件。
4、经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的成绩单。
(五)截至时间: 2010年10月30日。
*DR医学美容普通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和奖励标准
全校全日制内招本科学生(大二及大二以上),20名,品学兼优,每名资助金额5000元。
(二)评选条件
1、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3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6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并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推荐名额
本奖学金名额每年轮空两个学院,今年翻译学院和国际关系学系暂不申请。其余各学院1人。
(四)提交材料
1、《暨南大学DR医学美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
2、经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的成绩单。
(五)截至时间:2010年10月30日。
六、合景优才计划奖学金
合景优才计划分优秀奖和创新奖,名额各2名,各学院择优推荐,但最终获奖需由设奖方决定(注意:此项奖学金非等额推荐,请各院系注意协调。)。
(一)评选对象条件:
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理想信念正确,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态度端正,身体健康;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1.“合景创新奖学金”评定条件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勇于钻研和探索,并在市级以上科技竞赛或发明创造类竞赛中获得相应的奖励等次或者提出的理论、模式、技术改造或流程完善的建议等为企事业单位所采用,且运行效果良好。
2.“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同级在校生的前3%。
(2)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奖励的标准:
在满足上述各项条件的基础上,将各个学生的条件进行量化,并按照量化后分值(计分办法按附件35评分表进行)的高低来确定该生所获奖项的等次。获得“合景创新奖学金”、“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合景助学金”(助学金参见通知后文)的个人,由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和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共同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助学金,具体如下表所示:
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达标 分值(分) | 奖励 标准 (元/人) | 达标 分值(分) | 奖励 标准 (元/人) | 达标 分值 (分) | 奖励 标准 (元/人) |
| ||
合景创新 奖学金 | 6 | 10000 | 5 | 8000 | 4 | 5000 |
| |
合景优秀学生奖学金 | 9 | 5000 | 8 | 4000 | 7 | 3000 |
| |
合景助学金 | 9 | 4000 | 7 | 3000 | 5 | 2000 |
| |
(四)申请材料
1、《合景优才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
2、获奖材料及相关材料
(五)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27日。
七、三井住友银行全球基金会奖学金(注意:此项奖学金非等额推荐,请各院系注意协调)
接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我校今年继续获得“三井住友银行全球基金会奖学金项目”(SMBC Global Foundation Scholarship Program)的资助,奖励我校6名优秀学生,用于支付获奖学生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与学习相关的其他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名额、额度:
1、在校大二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专业不限;
2、名额:6名;
3、奖励额度:500美元/名。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学年学分绩点达3.2以上,综合测评95以上。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团结同学。
4、2009-2010学年度所修所有课程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三)需要的材料:
1、《三井住友银行全球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SMBC GLOBAL FOUNDATION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FORM)(附件17:申请表和填写模板);
2、资金需求陈述(An explanation of your financial need);
3、大学成绩单(英文,到目前为止);
4、300字以内的一篇英文短文陈述申请人的业余爱好;
5、300字以内的一篇英文短文陈述申请人选择所学专业的理由。(以上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在最后手写签名)
6、请在申请表首页右上角空白处表明自己的绩点和综合测评的专业排名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10年11月10日之前把申请材料递交到学院,经学院确认之后上交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及三井银行代表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最终推荐6名同学获得奖学金
八、住友商事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及名额、额度
1、对象: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品学兼优的大二及以上学生;
2、名额: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国经贸专业)、国际学院(国经贸专业)、国际商学院(国经贸专业)各推选5名候选人;
3、额度:共20名,370美元/名。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无任何违规违纪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点达3.2以上,综合测评85分以上;2009-2010学年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团结同学;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需要的材料:《住友商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8)(须双面打印)、有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四)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5日
九、黄乾亨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额度
1、对象:大二以上的品学兼优学生,专业不限;
2、名额:各学院推荐1名;(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商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法学院、深圳旅游学院不推荐)
3、额度:共15名,2000元/名。
(二)评选标准:
1、全校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3.2或以上,综合测评85分以上;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三)需要的材料:《黄乾亨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0)(须双面打印)、有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四)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5日。
十、78中文校友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额度
1、对象:文学院中文系品学兼优学生;
2、额度:共10名,2000元/名。
(二)评选标准:
1、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文学院中文系;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3.2或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90分以上;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三)需要的材料:《78中文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3)、有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各种获奖证、科研成果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四)评选须知:中文系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初评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78级中文校友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及申请审批表需报送学校学生处。
(四)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5日。
十一、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暂缓受理,奖学金项目有待设奖方作最后的确定。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及时关注学生处网站)
十二、炬力创新人才奖学金(注意:此项奖学金非等额推荐,请各院系注意协调)
炬力创新人才奖学金由炬力—暨南大学集成电路设计联合实验室于2010年设立,用于奖励我校成绩优异和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的学生。
(一)评奖对象及额度:
1、对象: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大二以上的优秀本科生
2、额度:共6名,一等奖1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2人,奖金2000元:三等奖3人,奖金1000元。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本科学生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上一学年综合测评不低于85分。
以上三项为必须条件,以下三项为参考条件。
4、积极参与“炬力——暨南大学集成电路设计联合实验室”科研课题,并取得良好成果;
5、科研能力优秀,积极参与各类课外科技竞赛;
7、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获得相关专利证书;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奖学金:①学年内受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②处于休学期间;③故意欠费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即日起接受申请时间。11月15号为截止日期。
2、本人申请,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炬力创新人才奖申请表格(附件31);
(2)已修所有课程成绩单(含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成绩;
(3)参与各类课外科技竞赛的证明材料及取得的奖励等材料;
(4)参与“炬力——暨南大学集成电路设计联合实验室”科研课题取得良好成果的材料和证明;
(5)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证书等的原件和证明;
(6)如有专业突出科研成果者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院系初审之后将材料和名单上报学生处,最终获奖名单由设奖方审定。
(四)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11月15日。
十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10年秋季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奖金1500元/人。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5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奖金1000元/人。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奖金800元/人。
(三)评选须知
1、需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双面打印(下载附件34);
2、提交上一学年所修所有科目成绩列表,并且需要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各单位的评奖评优名额见附件21。
4、院系评选工作请于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填表须知
各院系辅导员须汇总填写表格:《2009-2010学年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统计表》(附件22),要求如下:
1、资料录入请按照得奖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表格各项内容(包括学院、系别、专业、得奖类别、学生类别、政治面貌)须填写全称。学生姓名若是两个字,中间不宜留空格。
3、得奖类别一栏:填写优异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
4、学生类别一栏: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华人、华侨、其它外籍或内地。
5、政治面貌一栏:填写群众、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或其它党派党员。
6、表格数字均用半角字符。
7、学号一栏:请将格式设为文本格式,学生务必确认学号无误,奖金将会以学号为依据进行导盘发放。
8、春/秋季一栏,请填写学生入学的季节。
9、统计表填好后,请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按照统计表顺序排列,交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jnuxsk@163.com。
(五)截止时间:2010年10月30日
第三部分: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规定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热爱社会注意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本科生。
6、来自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
(三)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附件23)
(四)提交材料
1、《暨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4)
2、有效期困难生登记回折,即困难生绿卡的复印件。
(五)截止时间:2010年11月5日。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应负责组织学生的班级民主评议,指导学生正确填报《暨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表中需填写的部分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需要学生个人签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用电脑打字的,不可改变表格的原有位置和格式。申请表中各项栏目需填写完整,没有相关信息的,要填“无”。申请表中的各级“意见”栏目需要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表格中“何时曾获何种奖励以及金额”“何时曾获何种助学金及金额”要如实填写具体的获得时间、名称、金额。
3、国家助学金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4、学院根据分配的上报名额推荐候选人,填写《2010国家助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lxjjnu@163.com.
5、申请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6、获得资助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助学金的各项规定,严禁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二、国家华人、华侨学生资助金
(一)、申请人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华人、华侨本科生(不含2010秋季新生)。
2、遵纪守法,尊师爱校,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一般需提交所在国华社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二)、资助标准
一等:14000元/人;二等10000元/人;三等:5000元/人
(三)、申请方法
1、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2009-2010学年国家华人、华侨学生资助金申请表》(附件26);自行打印成绩单,由院系盖章确认;
2、将审批表、成绩清单、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一张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2009-2010学年国家华侨、华人学生资助金学院汇总表》(附件27),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版一起交至学生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0,85222317),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296876913@qq.com.
3、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学号无误,如经确认获资助后,学校将根据学号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发放资助金。最终获助学生如有欠学、宿费情况,将由学校财务处先行扣除相应金额。
(四)截止时间:
个人申请时间截止至2010年10月23日;学院汇总上报时间截止至:2010年10月27日。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快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
曾宪梓奖励计划有50个推荐名额,确定获助之后每人每年可获得3600元助学金,且连续资助3年,分配名额见附件30
(一)申请的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的2009级本科学生。
2、 在学校办理了困难生登记,持有有效期的《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即《暨南大学助困绿卡》)。
3、 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无违纪受惩记录。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80分以上。
(二)申请的材料: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29)。
2、学习成绩单。学院教科办盖章的2009-2010学年的成绩单。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
4、《经济困难登记回执》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从思想品德、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后,将确定名单呈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在班级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将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和所有申请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公楼321)。
3、确定名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确定初审合格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后,将推荐材料报送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
(四)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奖学金发放:由学校通过转帐的形式向学生发放奖学金。在学期间,按12个月发放,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每人每月受资助300元人民币。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还将颁发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的证书。
2、年度评审。每学年末(7月31日前),学校对受助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并向基金会提出综合评审报告。
3、连续3年享受的资格。享受年度综合评审合格者,可在本科学习阶段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的资助。综合评审不合格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受助资格,空余名额由学校提出递补建议,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基金会北京办事处审定。 4、资格的取消。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奖学金生,学校可终止该奖学金生的获奖资格。
如对该项助学金的申报有疑问或异议或有举报,请致电资助办公室,电话020-85220044。
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紧急)。
四、黄乾亨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2000元。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4、学习认真、刻苦,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
5、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三)名额分配
理工、信息、生科各2名,其余各学院1名。
(四)申请材料:
1、《黄乾亨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8)
2、2009-2010学年成绩单(由教科办盖章确认)
3、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
(五)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15日。
五、“合景优才计划”中“合景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按照学生的各项条件进行评定等次。共分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三等助学金2000元。
(二)资助名额
名额分配:理工学院2名。
(三)评定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位于本专业同级在校生的前5%。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参照暨学【2009】20号《暨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附件:
“合景助学金”申请表和评分表(附件35)
(五)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8日。
六、洲际酒店集团英才培养学院助学金
该助学金仅针对深圳旅游学院学生,详细评审通知见附件36
各项奖(助)学金申请所需要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均以附件形式附于“2009-2010学年奖学金、助学金附件下载文件包”之中。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广大学生抓紧时间向学院(系)申报。本通知所指截止时间均为学院上报材料时间,学生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