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三期《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系:

接教育部资助中心《选报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90号),同时为了进一步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弘扬暨南精神,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学习、追求卓越,发扬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编印三期《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其中最优秀学生的事迹将被收录到国家教育部编印的《201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之中,并代表我校优秀学生前往人民大会堂参加颁奖典礼。

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推荐1-3名优秀学生作为《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

一、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积极向上,具有榜样作用;

3.具备以下突出表现者优先推荐(以下条件同时具备2项):

1)学业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2)学术科研能力突出,曾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参与省级以上课题、在全国学术科研类竞赛获奖者;

3)文化、艺术、体育才能突出,曾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者;

4)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曾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者;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作出较大贡献,受到省级以上部门或社会团体表彰者;

6)身残志坚,不畏困难,坚持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

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仍积极向上,自信乐观,全面发展者。

二、推荐学生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和生活照四部分。

1、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大学学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全文用第一人称撰写,字数1500-2000字。

3、师长点评:15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或者学生导师对其进行精辟评述

4、生活照:材料附两张获奖学生本人的近期生活照。(JPG格式,并以“学院+专业+年级+学生姓名”进行命名。)

三、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应于20101029日前交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nuxsk@163.com。希望各学院重视并支持此项工作,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选报资格。

 

                    学生处.20101025

更新时间:20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