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奖、助学金的管理,请各院、系把自行评定的各项社会类奖、助学金材料(表格见附件)在12月10前上报学生处,做资料的备案。
特此通知。
学生处
更新时间:2010-12-03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奖、助学金的管理,请各院、系把自行评定的各项社会类奖、助学金材料(表格见附件)在12月10前上报学生处,做资料的备案。
特此通知。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