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第三届栋梁工程2011全国高校“栋梁之星”的通知

各院、系:

“栋梁工程”是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合有关单位面向全国发起的一项专门以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高校学生为援助对象的大型公益事业,至今已为遍布全国200多所高校的四万多名学生提供了2000-20000元不等的经济援助,引起了省内外、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栋梁工程”品牌已于2003年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注册保护。(具体参见附件函件

一、报名条件

1、学校登记在册的全日制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自强不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有独立策划、论证的,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创业项目的同学优先选拔。)

二、评审流程

1、申报阶段

报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

2、高校评审阶段

学校对申请学生的综合情况和创业项目等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3-5名优秀学生上报“栋梁”工程办公室。

3、专家评审阶段

全国“栋梁之星”专家评审团对学校选送的“栋梁之星”参评对象和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选拔出“栋梁之星”及优秀的创业项目。

4、公告及表彰

20118月,栋梁工程通过媒体对外公告“栋梁之星”及“最佳创业项目”名单并向参选学校通报。获奖学生将在栋梁工程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并授予“栋梁之星”称号,同时有机会参加“栋梁工程发展高峰论坛暨青年学子交流大会”,与香港、澳门的“未来之星”交流互动,与企业家交流学习。

三、创业项目实施

评审出的优秀项目,经专家和企业评估后,将以直接投资或合作开发方式对创业项目进行投资,或者协助学生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和开发。学生独立运营创业项目的,企业有权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初期运行良好的项目可增加资金投入,创业项目也可由企业单独运营,学生享有收益分配的权利。

四、参与人数以及奖项设置

我校将选送3-5名“栋梁之星”到全国“栋梁工程”组委会,获奖的学生每人获5000元奖学金。

五、上报材料及报名时间。

2011520530,将材料上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行政楼321,电话85220044.

 

                                                         学生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栋梁之星评审函件.zip
附件2:申请表.doc

更新时间:201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