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为帮助我校经济困难大学生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广东省财政厅拨付我校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专项补助。学校将在近期发放该项补贴。 以上款项,由校财务处发放至受资助学生的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请受助学生在6月28日后注意查收。华文学院、旅游学院、珠海校区的资助经费转至各学院财务科发放。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更新时间:201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