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接教育部资助中心《选报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77号),同时为了进一步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弘扬暨南精神,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学习、追求卓越,发扬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编印四期《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其中最优秀学生的事迹将被收录到国家教育部编印的《201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之中,并代表我校优秀学生前往人民大会堂参加颁奖典礼。
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推荐1-3名优秀学生作为《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
一、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积极向上,具有榜样作用;
3.具备以下突出表现者优先推荐(以下条件同时具备2项):
(1)学业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奖学金。
(2)学术科研能力突出,曾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参与省级以上课题、在全国学术科研类竞赛获奖者;
(3)文化、艺术、体育才能突出,曾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者;
(4)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曾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者;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作出较大贡献,受到省级以上部门或社会团体表彰者;
(6)身残志坚,不畏困难,坚持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
(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仍积极向上,自信乐观,全面发展者。
二、推荐学生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和生活照四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大学学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全文用第一人称撰写,字数2000左右字。
3、师长点评:10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或者学生导师对其进行精辟评述。
4、生活照:材料附两张获奖学生本人的近期生活照。(JPG格式,并以“学院+专业+年级+学生姓名”进行命名。)
三、报送时间:纸质版材料应于2011年11月9日前交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nuxsk@163.com。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选报资格。
学生处.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