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2年仲明助学金评审已开始,现把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高考成绩优秀。
2、来自灾区的学生优先。
3、受助学生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须签署一份《道义契约》(见附件,欲申请的学生需要予以了解,暂不用打印签字),郑重承诺毕业后有能力的时侯,将偿还这笔受助的款项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加入到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评审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生源所在地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注:须有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有经办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2、仲明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3、受资助学生需附送新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注:此项为“仲明”创立人和本报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4、仲明受助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资助金额:3000元
四、名额分配:除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外,每个学院1名。
四、材料的上交及截止期限:请在2012年10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行政楼321。
特此通知
附件:仲明助学金相关文件
学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新时间:201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