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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创强争先建高地”为总揽,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重点,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结合广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大课题研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
2.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贯彻落实第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继续加强高校和厅直属中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抓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高校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党组织生活创新示范点工作,开展高校四个“十佳”创建活动。大力推进高校党务公开,全面实行高校党代表任期制,推广建立高校党代表工作室。规范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
3.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重点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大对不合规定的收费行为检查、查处和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镇)复核工作。深入推动校务公开,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发教育体制机制活力
4. 完善“创强争先建高地”制度设计。按照“两个率先”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完善全省教育系统“创强争先建高地”中心工作的制度设计,制定适合广东省情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以及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5. 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支持广东省教育改革发展有关事项的批复》,深化我省教育有关事项的改革,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加强对140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跟踪、指导,及时总结试点情况,推广改革经验。加强广东特色教育发展路子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和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完成广东教育蓝皮书《广东教育改革发展研究报告》。
6.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以高中职贯通为重点的招生选拔机制和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继续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式培养模式改革,开展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办学、联合培养试点。推进教产对接校企合作制度化,推广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构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按分类要求开展工学、医学和教师教育、涉海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推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模式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7.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高职招生改革。深入探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内容改革。努力构建高校“阳光招生”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实施细则,指导各地市制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方案。
8.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启动新一轮以优化布局和提升层次为重点的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扩大招生规模,着力拓宽高职—应用性本科培养渠道。推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高端发展。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总结推广职业教育改革试点经验。开展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
 9. 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完善教育涉外管理政策。重点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外-兰卡斯特大学等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相关工作。实施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奖学金制度,吸引境外学生来粤留学。继续深化粤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完善粤台职教联盟。继续加强教师境外培训工作。着力开展教育研究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10.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督促各地及时核定幼儿园教职员编制,争取出台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的指导。深化各级各类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三、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1. 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前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努力扩大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
12. 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义务教育。制订不同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大扶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切实改善城市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逐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的比例。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3. 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内涵提升优质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化建设,巩固办学规模;核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办学规模,防止无序扩大;继续推进“转移招生”工作。完善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启动特色学校发展计划,推进分类分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分步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教师资格、生均拨款等标准及其实施方案,并逐步完善。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地市城区分步规划建设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切实抓好示范校、重点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加快探索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路径。组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复查工作。办好西藏、新疆内地高中班、中职班。
14. 全面启动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创新“985工程”、“211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模式,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高校“四重”(重点学科、重点平台、重点人才、重点科研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高校“四重”建设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广东省“2011计划”),探索建立适应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协同创新模式。继续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促进高校协同发展计划”,开展大学园区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行业性大学合作机制及共享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校地协作。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贯彻落实高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研制适应我省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出台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开展第三批省示范校立项建设。
15. 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我省学位授权学科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做好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工作。深入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学术型、专业型研究生教育体系。
16. 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修订完善省级民办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办法。积极推进民办高校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办学监控体系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指标体系和办法。
17.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大力开展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广东省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办好广东开放大学。
四、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18. 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在高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学校德育能力提升计划。扎实推进中小学德育课教师队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及相关课程建设,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研究和构建广东省学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体系;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有序推进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
19.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探索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制定《广东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启动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建立广东省基础教育管理规程,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的监督检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管理。
20. 推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编制实施我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中小学校音乐、美术课程开课率,加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创新“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做好“第二套校园集体舞”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
21. 加强教育质量监控。探索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运行机制。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和年度社会公布制度。建立和完善本科专业、高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高校新专业质量监控制度。启动我省本科高校审核评估工作,积极推进独立学院教学状态评估,完善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建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报制度。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适时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调整和学位论文抽查工作。
22. 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加快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加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建设。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解决涉及民生的教育问题
23. 推进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问题。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继续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扶持、推动尚未有市级特殊教育学校的地级市和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尽快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24. 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新政策。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与宣传。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区域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25.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毕业生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就业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反馈与评价机制。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粤东西北地区就业。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和就业信息服务,开展针对性强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对困难毕业生群体实行重点帮扶。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6. 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细则。加强基层调查研究,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抓好中心组学习、业务工作研究和读书学习活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工作,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27. 大力实施“强师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全面实施“强师工程”。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改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福利待遇。推动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联盟,有效补充农村幼儿园合格教师。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行业企业“能工巧匠进校园”的政策措施。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
28. 积极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召开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动员部署会。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创强”工作,推进珠三角地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市创建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强争先建高地”年度工作目标。加快《省教育督导规定》修订和《省督学聘任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工作,修订完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教育评估的统筹与协调,完善实施分类分层教育的评估政策和评估办法。培育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中介组织,建立评估机构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导型评价体系。
29. 做好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好“一揽子计划”,统筹做好各项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管理方案。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高校基建和财务管理,积极推进调整完善高校收费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做好高校建设规划、立项、招投标等工作指导和管理。
30.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制定《关于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召开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推进我省教育视频网建设和“粤教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加强教育信息化试点试验工作,启动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教育装备改革与创新。
31. 推进教育法治工作。完成《广东省〈校车安全条例〉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扎实推进教育普法工作,提升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教育系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开展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步伐。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县)创建试点工作。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教师和学生申诉等工作。
32. 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服务,提高校园安全防护水平,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推动并指导各地各学校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收尾检查验收办法,做好各项工程收尾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
更新时间:201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