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1-2012学年教育部及国侨办港澳台侨及华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华人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及华人学生助学金等款项已由校财务处发放至获奖助同学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请各学院获奖助学生注意查收。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珠海校区的经费已转至各学院财务科统一发放。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2013年4月19日 更新时间:201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