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证2013-2014学年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现把相关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复核
1、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将按学校的文件规定(暨学【2009】20号)办理。
2、认定和复核的程序:
(1)在校学生:已在学校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复核;
新做困难生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当年的《暨南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复印件和《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2013级新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复印件或当年的《暨南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复印件和《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截至时间:请在
二、缓缴学费
为了不影响下学期的选课,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含钟立雄校董资助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学期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
注:以上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或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网站(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均可下载。
特此通知
学生处
更新时间:2013-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