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3年仲明助学金和第五期曾宪梓资助奖励计划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仲明助学金
2013年仲明助学金(仲明助学网http://www.zmzx.org)评审已开始,现把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2013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高考成绩优秀;
2、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二、评审材料:
1、手写个人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考入学成绩单复印件(注:此项为“仲明”创立人和羊城晚报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4、《仲明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道义契约附件》(见附件)
6、《经济困难回执》复印件
7、《2013-2014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学院填写)
三、资助金额:3000元
四、名额分配:除文学院和深圳旅游学院外,每个学院1名。
四、材料的上交及截止期限:请在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自2000年起,在内地高校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以下简称奖励计划),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完成学业。经基金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决定自2013年开始实施第五期奖励计划。现将遴选第五期奖励计划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2012级学生,品学兼优,在学校办理了家庭经济学生登记,持有《经济困难登记回执》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努力学习并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80分以上;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受惩记录,生活俭朴;
5.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的学生优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评审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
2、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2、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名单汇总表(学院填写,见附件)
三、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院系 |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
1 | 电气信息学院 | 2 |
2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1 |
3 | 翻译学院 | 1 |
4 |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 1 |
5 | 管理学院 | 2 |
6 | 国际关系学院 | 1 |
7 | 国际商学院 | 2 |
8 | 国际学院 | 2 |
9 | 华文学院 | 1 |
10 | 经济学院 | 2 |
11 | 理工学院 | 2 |
12 | 人文学院 | 2 |
13 | 深圳旅游学院 | 2 |
14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2 |
15 | 体育部 | 1 |
16 | 外国语学院 | 1 |
17 | 文学院 | 1 |
18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2 |
19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2 |
20 | 药学院 | 1 |
21 | 医学院 | 2 |
22 | 艺术学院 | 2 |
35 |
三、资助金额:每年计5000元。获奖励的学生奖获得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费奖励,在学期间全年按10个月发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年度评审合格后,可连续获得资助3年。
四、材料上交截止期限:
另:请同时登陆一体化系统申报的相关信息.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