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毕业生办理退房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退房学生范围及时间
需要办理退房的学生为按计划学制应于2014年夏季毕业的所有在校住宿的本科、研究生,包括不能按期在本学期毕业的应届生、去年经批准延期住宿至今年的往届生。
学生应于毕业典礼后一周内(
当前不在学校住宿的毕业生无须办理退房退宿手续。
二、 退房手续
(一)退房
1. 打扫干净自己所在寝室,家具摆放整齐,设施完好,提前一天预约验收时间。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公共设施者,需按价赔偿。
2. 每位同学本人向验收房间的维修工退还钥匙。
3. 每间宿舍需指定一名同学作为委托经办人,在每位同房办理宿舍验收时现场确认签字,并负责本宿舍最后的退房工作(交清水电费、电话机、饮水机、空调遥控器及最后离宿时因损坏公物而产生的赔偿金)。
在宿毕业生可于
(二)刷卡
每位同学在宿管员处办理退宿后,请持有盖章的退宿验收单、校园卡到学生社区中心(建阳苑学生宿舍16栋105室)进行刷卡,完成离校系统中的退宿程序。刷卡后学生可以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
社区中心刷卡办理的时间为
三、 其他事项及要求:
1. 请于离校当天到所住楼栋宿管员处办理退房手续,退房后不得再留在学生宿舍内住宿。
2. 本校直升研究生(硕士或博士)的同学,按正常毕业生离校时间办理退房手续,暑假期间,行李可暂时寄存在学校。
3. 留校工作的毕业生须按正常毕业生离校时间办理退房手续。
4. 超时不办理退房手续的同学,由院系及相关部门清理收存所有物品,如有损失学生自负。
5. 集中托运行李时间为
6. 同学们应做到文明离校,在办理退房手续的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将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
咨询电话:85223953 85226399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