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4年顺丰奖学金、仲明助学金等奖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发放至获奖、助同学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请受助学生(校本部)注意在2014年12月31日后(周三)查收。
南校区助学金将发放至受助学生缴学费的中国银行账户,华文学院、旅游学院、珠海校区的资助经费转至各学院财务科发放。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更新时间: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