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内各科室(中心):
现将《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实现我校学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docx
学 生 处
2015年3月23日
更新时间:2015-03-23
各学院、处内各科室(中心):
现将《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实现我校学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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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