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5年春(下学期的)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分上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一半,即1500元)、钟立雄校董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黄乾亨助学金等4项奖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发放至获奖、助同学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请受奖、助的学生(校本部)注意在2014年4月6日后(周一)查收。
南校区的助学金将发放至受助学生缴学费的中国银行账户。
华文学院、旅游学院、珠海校区的资助经费转至各校区财务科发放。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更新时间:201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