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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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22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决定在我校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同时,参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二、学院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选送1优秀学生典型。

三、活动实施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阶段

    1.请各学院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1个人相关照片(要求见附件23)。

3.各学院于520前,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理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1室),电子邮件标题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发送至:lxjjnu@163.com

(二)评选表彰阶段

    由学生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材料进行评审,选送2优秀学生典型至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教育部评选结果公布后,省教育厅一并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成果宣传阶段

   请各学院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本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案例。省教育厅将对评选出来的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并编辑出版相关文集。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doc

附件3个人相关照片要求.doc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更新时间: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