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4年广州福州商会助学金、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等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发放至获助同学广州缴学费的工商银行账户,请受助的学生(校本部)注意在
南校区的助学金将发放至受助学生缴学费的中国银行账户。
华文学院、旅游学院、珠海校区的资助经费转至各校区财务科发放。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更新时间:20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