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全体同学: 一年一度的奖学金、助学金集中申请时间已至,本学年度将继续采用学生一体化系统进行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网上申请和审批程序。为确保本学年度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顺利、公开、公正的进行;同时使奖学金、助学金能真正发挥激励先进,表扬优秀,调动同学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现将此次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及全体同学把握好截止时间及时申请。 第一部分:奖学金、助学金种类和统一规定 一、奖助项目 (一)奖学金种类 第一部分是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 第二部分是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三部分是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包括黄乾亨基金奖学金、78中文校友奖学金,顺丰奖学金、钟立雄校董奖学金等。 (二)助学金种类 第一部分是国家及政府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华侨、华人学生助学金; 第二部分是社会助学金,包括黄乾亨基金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 二、统一规定和说明 1、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社会实践成绩和平时表现,选择申请一项奖学金,原则上奖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附件1:奖学金列表)。 2、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社会实践成绩和平时表现,选择申请一项助学金,原则上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申请。(附件2:助学金列表)。 3、本学年内获得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学费全额资助者原则上也不能再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4、申请所有奖学金的学生2014-2015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5、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一律不得参与本学年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无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予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6、由国家和社会机构设置的奖学金、助学金,其获奖名单由设奖方最终确定。 7、评审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结果须在班、系、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后才能上报。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8、所有需要签署个人姓名的地方,必须亲笔签名,打印无效。 第二部分:各类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有关规定 一、国家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方式:奖金8000元/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成绩和在校表现的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成绩优异标准:成绩和综合测评均需在本专业排名前10%,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3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6以上,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5分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对于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10%,但是达到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其他方面非常突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各学院的分配名额见附件3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14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5日—16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17日—19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0日—22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1)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直接网上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各项内容,每项内容均要填写清晰,在网上填妥提交后点击打印按钮,下载申请表进行打印(下载后请先检查表格各项内容是否填妥,然后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将打印好的申请表交至所在系院; (2)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2014-201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无需自行录入汇总表,更不能在下载后自行调整汇总表内获奖学生,所有调整须在系统内完成,学校最后根据系统数据评奖),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于10月18日之前连同学生提交的纸质版申请表(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及“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85220041)。 (3)学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审批表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学生和院系特别注意) 今年学生的申请表和学院的汇总表全部实现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由于国家教育部对国家奖学金各项表格(特别是学生个人的《暨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要求非常严格,请各学院在提交表格时仔细检查表格的填写情况,并确保表格按照以下规范填写,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具体要求为: 1. 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 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5年秋季学期填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4—2015学年”,以此类推; 4. 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6. 申请表中的“身份证号”一栏,内地学生填写居民身份证号,港澳学生填写港澳通行证号码或回乡证号码,台湾学生填写台胞证号码,华侨、华人、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 7.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8.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9.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该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意见可打印)。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10.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或使用签名章; 11. 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12.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 13. 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14. 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5. 申请同学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金额、人数: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5000元/人,我校总名额为604人。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上一学年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7、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三)各学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附件4)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14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5日—19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0日—23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7日—10月31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申请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递交班级民主评议,填写民主评议结果,上交所在院系审核。 (2)院、系初审和汇总。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汇总本院、系的推荐候选人信息,根据分配的上报名额,填报《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于10月23日把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1办公室,联系电话:85220044),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邮箱lxjjnu@163.com.。 (3)学生处汇总和复审:根据学院的推荐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 (4)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发放:学校把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发放奖学金。 (五)递交的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折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应负责组织学生的班级民主评议,指导学生正确填报《暨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随意增减文字,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表中各项栏目需填写完整,没有相关信息的,要填“无”。申请表中的各级“意见”栏目需要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表格中“何时曾获何种奖励以及金额”“何时曾获何种助学金及金额”要如实填写具体的获得时间、名称、金额。 3、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4、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5、获得奖励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励志奖学金的各项规定,严禁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时间待定,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及时关注学生处网站) 四、华侨华人学生奖学金(申请时间待定,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及时关注学生处网站) 五、黄乾亨基金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额度 1、对象:大二以上的品学兼优学生,专业不限; 2、名额:各学院推荐1名; 3、奖励额度:共23名,3000元/名。 (二)评选标准: 1、全校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3.2或以上,综合测评85分以上;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三)需要的材料:《黄乾亨基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须双面打印)、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四) 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22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3日—27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8日—10月31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8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学生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安排进行。 六、78中文校友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额度 1、对象:文学院中文系品学兼优学生; 2、额度:共10名,2000元/名。 (二)评选标准: 1、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文学院中文系;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为3.2或以上,综合测评总成绩90分以上;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三)需要的材料:《78中文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各种获奖证、科研成果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四)评选须知:中文系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初评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78级中文校友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及申请审批表需报送学校学生处。 (五)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22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3日—27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8日—10月31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8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学生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安排进行。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评奖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15年秋季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所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奖金1500元/人。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5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奖金1000元/人。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奖金800元/人。 (三)评选须知 1、今年学生申请将不再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的评奖评优名额见附件7。 (四)填表须知 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统计表》(无需自行录入汇总表,更不能在下载后自行调整汇总表内获奖学生,所有调整须在系统内完成,学校最后根据系统数据评奖),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 (五) 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27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8日—11月4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5日—11月9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3日—20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统计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学生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安排进行。 八、顺丰奖学金 “顺丰奖学金”是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为支持我校办学,鼓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给家境贫寒且成绩优秀的本科生设立的奖学金。按照资助方的要求,现把今年评审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金额及人数:共计14人,每人5000元。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9。 (三)、奖学金申请的对象及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7、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8、获得“顺丰奖学金”的学生每年须利用寒暑假时间到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实习一个月,公司将会提供适当的实习补贴。 (四)、提交材料: 1、《暨南大学顺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9 2、家庭经济困难回执复印件一份 3、申请书(介绍自己的家庭、学习、生活及参加志愿服务的感受等,不少于2000字) (五)、 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6日—18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2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3日—25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7日—30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统计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 九、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为扶贫济困,助学兴教,弘扬社会美德,彰显企业责任,引导社会风尚,“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基金会从2014年起在我校设立该项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每生4000元。现把今年的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在我校登记备案的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内招本科学生。 (二)、名额及标准:除国际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每个学院1名,共计20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2、在上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其中,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学期学分绩点达3.0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上学期学分绩点在3.2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3、诚实守信,品质道德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基础扎实,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我校登记备案的家庭经济困学生。 (四)、提交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2、《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0) (五)、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6日—18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2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3日—25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7日—30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统计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 第三部分:各类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规定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本科生。 6、来自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 7、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须知 1、今年学生申请将不再填写纸质版的国家助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11。 (四)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4日—18日 2.学院上交材料时间要求 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国家助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核对获助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jjnu@163.com。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一旦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项目的申报或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获得资助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助学金的各项规定,严禁高消费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二、华侨、华人学生助学金(申请时间待定,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及时关注学生处网站) 三、黄乾亨基金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2000元,共计24名。 (二)申请条件和对象: 1、大二以上(含大二)本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 3、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 4、学习认真、刻苦,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 5、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管理学院2名,其他学院各1名。 (四)申请材料: 1、《黄乾亨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 2、2014-2015学年成绩单(由教科办盖章确认) 3、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复印件 4、如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需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书面活动感受 (五)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22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3日—27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8日—10月31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8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学生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安排进行。 四、“博世”助学金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贫困新生完成学业,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博世”助学金是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今年在我校资助40名学生,每生资助5000元。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条件: 1、2015级的新生,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 4、热爱集体、热爱祖国、思想进步; 5、遵纪守法、立志成才、乐于奉献;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3 (三)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22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3日—27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8日—10月31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1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8日 (四)纸质版材料的提交及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在2015年10月31日提交以下材料到行政楼321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1.申请人的申请信(手写,不少于1500字)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申请人所在地的出据的贫困证明(如果有需要提供)。 4.低保户证明(如果有需要提供)。 5.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如果有需要提供)。 6.助学贷款的合同复印件(如果有需要提供)。 7.暨南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4)。 8.家庭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如有城镇低保或残疾证件的,请同时交复印件一份)。 五、仲明助学金 “仲明助学金”的捐资人为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今年,仲明助学金今年继续在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该项助学金资助20人,每生资助3000元。今年的评审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1、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学习成绩非常优秀;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认同仲明理念”是仲明创立人和管委会特别强调,请学院做好宣传并认真审核。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除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华文学院和深圳旅游学院外,每学院1名。 (三)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3日—15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6日—19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20日—22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3日—27日 (四)提交材料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理想等);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学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注:此项为“仲明”创立人和管委会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4、《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5)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6)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17) 6、《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在系统下载打印) 7、家庭经济困难回执复印件 (五)截止时间及提交材料地址 请在2015年10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1)。 六、新长城助学金 经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继续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此次计划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名,每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1、2015级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来自广东湛江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各学院分配名额见下表:
(三)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5日—17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18日—20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0日—23日 (四)提交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18) 2、手写一份助学金的申请书,不少于1500字 3、《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9) 4、家庭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复印件一份 (五)截止时间及提交材料地址 请在2015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321,电子版发放到lxjjnu@163.com 七、轩辕种子助学金(申请时间待定,请有意申请的学生及时关注学生处网站) 各项奖(助)学金申请所需要的表格和相关资料均以附件形式附于“2014-2015学年奖学金、助学金附件下载文件包”之中。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广大学生抓紧时间向学院(系)申报及进行网络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院系各级审批和学生们特别注意。
学生处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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