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由已故(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主席罗文春先生发起,由陈丽冰、何敏坚、李耀安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种子助学基金委员会,在我校设立 “暨南大学‘轩辕’种子助学金”。2015年在我校捐助第二批学生,共计20人,每人4000元。
该项基金受助学生需签署一份《种子承诺书》。种子助学基金会倡导“爱心互助,薪火相传”的精神,倡导受助学生承诺在将来自己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自愿向种子助学基金捐出当年的受资助金额,或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加入该项帮扶助困行为,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得到关心和帮扶,顺利完成学业。
(一)资助对象
2014级管理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等4个学院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该项目为连续资助,共计20人,每生每学年资助4000元人民币。每年复审通过,可连续受助3年。4个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人数 |
1 | 艺术学院 | 1 |
2 | 管理学院 | 8 |
3 | 理工学院 | 7 |
4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4 |
| | 20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纪律处分;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服务同学,乐于助人。每年都要求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每学期参加不少于2次的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学习,理工、生科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0以上,艺术学院、管理学院学生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德育测评和综合成绩排名班级前50%(对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班级评定通过,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并在学院内进行3天的公示。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审批。
2、学校进行复审后确定资助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天。
3、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定资助对象报送“助学基金管委会”审批。
4、“助学基金管委会”审批完毕后,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五)上报材料
1、《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有效期困难生登记回折,即困难生绿卡的复印件。
3、经学院教科办盖章的上一学年的成绩单。
(六)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月10月22日—25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6日—29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30日—11月1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1年1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5日—11月8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学生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安排进行。
学生处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