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评审通知
本学年度将继续使用学生一体化系统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网上申请和审批程序,请各学院老师和学生配合做好这四项奖学金和称号的申评工作。称号之间不能重复获得,请各学院评选时注意协调。
一、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学分绩点达2.5以上;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2014~2015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6、未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三)评选名额分配(附件1)
获奖名额分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占30%,二等奖占70%。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奖励600元/人,二等奖奖励400元/人,颁发暨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证书。
(五) 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推荐候选人;
3、校学生会、学代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等优秀干部奖学金的候选人评审由学生处和珠海校区学工办会同学生会、学代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等推荐评审产生。
(六)评选须知
1、今年学生申请将不再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七)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3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1月14日—16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17日—19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1年20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6日—30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
二、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同学需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候选人;
2、思想品德考核为优,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候选人;
3 、2014~2015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4、未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三)奖励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暨南大学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
3、校学生会、学代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等优秀干部荣誉称号的候选人评审由学生处和珠海校区学工办会同学生会、学代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等推荐评审产生。
(五)评选须知
1、今年学生申请将不再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3、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六)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3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1月14日—16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17日—19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1年20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6日—30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
三、2014~2015学年优秀班长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上一学年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及以上。
(二)评选比例
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评选比例为本单位班级数量的10%。获得优秀班长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暨南好班长”荣誉称号的公开答辩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本人思想品德考核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达90分以上,上一学年担任班长职务满一年,可作为优秀班长荣誉称号候选人;
2 .本人2014~2015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3. 本人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4.上一学年担任班长满一年。
5.任职期间班集获校先进班集体称号或者班级团支部获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四)奖励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暨南大学优秀班长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班长,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本人在学生一体化系统提交申请;
2.院系网上审核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
3.学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本年度暨南大学优秀班长荣誉称号候选人。
4.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六)时间要求
1、优秀班长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8日—11月20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5年11月21日—22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22日—25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1年25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6日—28日
2、学院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