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寒假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务必在放假前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寒假安全教育工作,了解每位学生的寒假安排,提高学生寒假回家、出行、留校的安全意识,确保寒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二、请各学院务必在放假前针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清楚掌握其各项状态,并要与其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学校要求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了解其寒假安排,告知家长学生在校的近期状况及学校的放假管理规定,合力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三、各学院要在寒假期间不放松对学生状态的关注,一旦学生有紧急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及学生处负责人汇报。
四、每学期教学任务结束后的寒假,是提供给广大学生休息的时间,学校的学生宿舍以及教学场所也将根据情况进行修缮,根据《暨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校不主张、不提倡学生假期留校,并不提供住宿以及教学用地的服务。但考虑到个别学生的实际需要,学校将会根据相关程序接受学生寒假留校学习的申请。
五、学校放寒假期间,如有学生因为学习、科研、实训、社会实践等原因,需要申请留校住宿的,须按规范程序填写《暨南大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1)于1月11日之前递交学院,经学院辅导员老师与家长联系确认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按审批意见留校住宿。学院需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批情况,填写《暨南大学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附件2), 于1月13日前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处学生学习与发展中心(行政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jnuxsk@163.com 。
六、因考虑到大多数同学要整理回家行李或者开学前也会提前返校等实际情况,寒假前期以及后期都留下适当的时间作为管理过渡期,因此,在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24日期间需要留校住宿的同学,才需要填写申请表提出住宿申请。
七、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提醒留校学生遵纪守法,注意自身以及财物安全,认真执行《暨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将危险品(如枪械、管制刀具和盐酸、硫酸等烈性化学品)和可燃性物品带入宿舍,服从管理,配合支持寒假学生宿舍各项维修工作。如有违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八、请各学院对提出寒假留校住宿申请的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对留宿学生要做好登记和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