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志愿兵役,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于2015年11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现将相关详细通知内容上传至附件,请有符合以上要求的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附件:关于报送2015年中央高校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中央)-终稿.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16年1月6日
更新时间:2016-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