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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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八期《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接教育部资助中心《关于选报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同时为了进一步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精神风貌,弘扬暨南精神,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学习、追求卓越,发扬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决定编印第八期《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

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推荐1-3名优秀学生作为《暨南大学优秀学生风采录》候选人。

一、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曾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积极向上,具有榜样作用; 

3.具备以下表现者优先推荐:

1)学术科研能力突出,曾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参与省级以上课题、在全国学术科研类竞赛获奖者;

2)文化、艺术、体育才能突出,曾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者;

3)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曾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者;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作出较大贡献,受到省级以上部门或社会团体表彰者;

5)身残志坚,不畏困难,坚持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者;

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仍积极向上,自信乐观,全面发展者。

二、推荐学生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和生活照四部分。

1、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获奖情况及个人座右铭。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同时在个人简介后附上联系电话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字数2000左右。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大学学习过程中的体会和感悟,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避免材料简单堆砌

3、师长点评:10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院系领导、辅导员或学生导师对其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生活照:材料附两张获奖学生本人的近期生活照(半身照为宜,JPG格式,并以学院+学生姓名进行命名)。

三、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3月11日前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jnuxsk@163.com

 

附件:优秀学生风采录个人事迹材料范文(仅做参考,切勿抄袭).doc

       

                                                  学生处

                                               2016年3月3日

更新时间:2016-03-03